7月招标资讯: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7月招标资讯: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JX招[26-07]02)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
## 一、招标条件
本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万元,招标人为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3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17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致电提交报名表,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5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南靖县,纸质文件递交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靖县
## 七、其他
1、项目编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特定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5.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 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6.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或致电提交报名表,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3、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5日 09时30分(注:采购人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靖县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