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新升实验小学校关于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
苏州高新区新升实验小学校关于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SK2026-Z-G-01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食堂委托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新升实验小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食堂委托管理服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食党委托管理服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食堂委托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响应单位应具备特殊条件。
1.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3日15时30分到2026年07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3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3日13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SK2026-Z-G-014号
2.项目名称: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3.采购预算:按实结算,服务费按照学生餐费和教师餐费总额的3%结算。每个校区预算金
额年度不超过贰拾万元(半年度不超过壹拾万元)。
4.服务期限: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具体时间按照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如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响应单位应具备特殊条件:
1.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3、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必须带至现场审
1.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获取招标文件。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
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
邮箱、传真等信息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响应申请人如愿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上午9:00至11
00,下午13:00至16:00
2.售价:现金300元,售出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8月3日13:00开始
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13:30整
五、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8月3日13:30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bjzbcg80@163.com
联系人: 高 工
咨询电话:18515894839
邮 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