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关于招标)云南聚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招选年度垃圾清运服务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年度关于招标)云南聚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招选年度垃圾清运服务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公告
1. 竞争性谈判条件
受云南聚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云南聚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招选年度垃圾清运服务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 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2.1 项目名称: 云南聚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招选年度垃圾清运服务供应商。
2.2 服务地点: 昆明市官渡区。
2.3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云南聚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的物业服务品质与服务形象,现拟招选一家年度垃圾清运服务单位。
2.4 竞争性谈判范围: 需完成采购人指定项目所属地域内的装修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垃圾产生量具有不确定性,采购人不保证具体清运数量,具体清运数量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2.5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如在服务期限内所属项目生活垃圾捆绑自来水则提前终止该项目生活垃圾清运业务。
2.6 服务质量: 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或声明函。
②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2025 年 6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或声明函。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谈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审时提供给谈判小组。信用信息使用规则: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 其他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垃圾清运相关资格(提供备案通知或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谈判者,请于 2026 年 7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7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不接受获取)办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相关事宜。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发送企业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获取人的姓名、电话等信息至邮箱。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600 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7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昆明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