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武汉长虹机械厂文化中心会议厅舞台及灯光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营武汉长虹机械厂文化中心会议厅舞台及灯光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化中心会议厅舞台及灯光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C26G260123)的招标人为国营武汉长虹机械厂。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武汉市
2.2 本招标工程合同估算价:574,292.39元
2.3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通知进场施工之日起45日历天内交付
2.4 招标范围:文化中心会议厅舞台及灯光改造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需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交付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提供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资质二级或专业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或专业音频、智能视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二级或专业音响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二级等相关专业资质证明材料(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B证复印件及未承担其他在施工程的承诺)
3.3财务要求:无。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军队采购网”(www.plap. mil.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如下情形: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中标后不履约、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等各类行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线上报名)
4.1 获取时间:2026年7月11日09:00至2026年7月17日17:00。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线下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14时00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7月31日14时00分。
6.2开标地点及方式: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线下开标。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bjzbcg80@163.com
联系人: 高 工
咨询电话:18515894839
邮 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