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部数字化知识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市场部数字化知识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1104074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
一、招标条件
本市场部数字化知识库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暂不对外公开,招标人为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统一数字化知识库底座,通过统一知识分类、标签、元数据、版本及入库标准,实现市场部知识资产的集中存储、统一治理、权限管控、全生命周期追溯和受控共享,并通过统一知识服务API为AI
Agent等场景提供合规、结构化、可追溯的知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市场部数字化知识库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市场部数字化知识库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AI技术专利证明:提供相关AI技术专利证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软著等证明材料:2.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登记证明、软件著作权证书、生成式AI服务登记证书等;
3.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公司资质、产品资质、安全合规证明等:4.医药行业知识库/内容管理/AI RAG 类似项目经验:
5.同时应具备IS027001、IS09001、等保/数据安全/医药合规实施能力和3个月上线、12个月运维的团队组织能力。
6. 身份证明
7.职务证明
8. 法人授权委托书
9.中标方架构师和项目经理需经招标方面试合格后方可确认为项目组成员。10.项目过程中中标方有义务保证项目经理的稳定性,若因非招标方要求,中标方中途更换项目经理,需扣除合同金额的1%。
11.中标方人员需严格遵守招标方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12.在实施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法规要求,必须无条件整改;设计规划由于法规要求或者业务变化需进行升级或改进,必须及时通知招标方。
13.输出的各种文档最终版需要参考招标方的格式。
14.在项目实施落地中,若是出现方案问题或者其他一期输出方案或者业务流程问题,中标方有责任进行重新设计方案、流程修改、操作手册修改和配套相关资料修改。
15.除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外,其他文件需参照招标方项目管理要求提供,并存放在招标方要求的存储路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9日00时00分到2026年11月13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18时00分
邮件形式报名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18时00分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