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东路(新津河-莲凤路)道路桥梁及配套项且律师委托代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中山东路(新津河-莲凤路)道路桥梁及配套项且律师委托代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东路(新津河-莲凤路)道路桥梁及配套项目律师委托代理服务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律师委托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招标内容
本项目中山东路项目部路线总长522km,实施的桩号为K10+180-K15+400,即以莱美路往北600m为界,到项目实施终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凤莱路跨线桥、莲阳河特大桥、4#桥、北港人行天桥等。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一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5)详情见中交招采网登录后弹窗或相关信息。
2.2.1本次招标范围:芜湖恒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2.2.1.1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应诉、参加法院庭审;申请证据保全、回避、期间调查取证:提供证据、进行质证、反驳仲裁2.2.2包件划分:不分包件。2.23工作地点:中山东路(新津河-莲凤路)道路桥梁及配套项目经理部所需服务的指定位置包括福建、广东等地,以完2.2.4计划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处理完毕之日止。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3.2财务能力要求:/3.3业绩要求:/。3.4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3.4.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3.4.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4.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求、进行辩论、发表代理意见:提交或签收法律文书;代为和解或调解谈判。成包件法律服务为准。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4.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3.4.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3.5其他要求: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3.5.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查询结果为准)
3.5.4投标人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不限于关于案件相关资料、合同、支付流水、过程文件等)负有保密责任,3.5.5律师服务费用支付时间按招标单位资金使用安排4.报名确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4.2本招标项目不收取售标费用。4.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进行注册登记。对与甲方合作的一切事宜承担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和第三方披露。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1月5日21时至2026年11月10日21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4.3.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4.3.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1月10日21:00:00,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5日21: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6.其他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据为准。
6.1.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6.2.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将纳入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集团“黑名单”。服务费订单为准。
6.3.收费标准如下: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标准如下:(1)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2)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3)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4)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5)1亿元(含)以上:5000元/次。6.4支付流程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