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采暖期炉渣、石膏及脱硫副产物清运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大连高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采暖期炉渣、石膏及脱硫副产物清运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ZXH-ZB-263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连高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采暖期炉渣、石膏及脱硫副产物清运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12万元,其中A包200万元,B包12万元,按照实际清运处置量据实结算。招标人为大连高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A包:对大连高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采暖期各热源厂运行所产生的炉渣进行外运、仓储及综合利用,本采暖期炉渣总量约4万吨(七贤岭约2万吨、黄泥川约0.6万吨、龙王塘约0.6万吨、英歌石约0.4万吨、龙头约0.4万吨),其中燃煤锅炉产生的炉渣占绝大部分,粉煤灰数量较少。(最终以招标人过磅计量为准)B包:对大连高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采暖期各热源厂运行所产生的石膏及脱硫副产物进行外运、仓储及综合利用,本采暖期石膏及脱硫副产物约3000吨。(最终以招标人过磅计量为准)注:本项目共分2个包,投标人兼投兼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连高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采暖期炉渣、石膏及脱硫副产物清运处置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连高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采暖期炉渣、石膏及脱硫副产物清运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合作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合作协议;
(3)投标人须提供合法处置及综合利用证明文件(包括固废处置相关资质、环评报告、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等)或有与下游综合利用单位如水泥厂、搅拌站或砖厂等签订的炉渣处置合同、意向书,并附具该下游单位的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及环评批复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仓储能力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产权证等)。
B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合作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合作协议;
(3)投标人须提供合法处置及综合利用证明文件(包括固废处置相关资质、环评报告、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等)或有与下游综合利用单位如水泥厂、搅拌站或砖厂等签订的石膏及脱硫副产物处置合同、意向书并附具该下游单位的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及环评批复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仓储能力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产权证等)。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截至2026年11月25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5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11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A包: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合作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合作协议投标人须提供合法处置及综合利用证明文件(包括固废处置相关资质、环评报告、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等)或有与下游综合利用单位如水泥厂、搅拌站或砖厂等签订的炉渣处置合同、意向书,并附具该下游单位的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及环评批复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仓储能力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产权证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审议结果为准。B包: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合作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合作协议投标人须提供合法处置及综合利用证明文件(包括固废处置相关资质、环评报告、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等)或有与下游综合利用单位如水泥厂、搅拌站或砖厂等签订的石膏及脱硫副产物处置合同、意向书并附具该下游单位的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及环评批复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仓储能力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产权证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审议结果为准。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大连市西岗区)
七、其他
对其大连高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采暖期炉渣、石膏及脱硫副产物清运处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BZXH-ZB-26302
二、招标内容:
A包:对大连高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采暖期各热源厂运行所产生的炉渣进行外运、仓储及综合利用,本采暖期炉渣总量约4万吨(七贤岭约2万吨、黄泥川约0.6万吨、龙王塘约0.6万吨、英歌石约0.4万吨、龙头约0.4万吨),其中燃煤锅炉产生的炉渣占绝大部分,粉煤灰数量较少。(最终以招标人过磅计量为准)
B包:对大连高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采暖期各热源厂运行所产生的石膏及脱硫副产物进行外运、仓储及综合利用,本采暖期石膏及脱硫副产物约3000吨。(最终以招标人过磅计量为准)
注:本项目共分2个包,投标人兼投兼中;
1.采购预算:212万元,其中A包200万元,B包12万元,按照实际清运处置量据实结算。
2.单价限价:A包:50元/吨,B包:40元/吨。(投标人报价超过单价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
三、投标人的资格:
一、基本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合作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合作协议;
(3)投标人须提供合法处置及综合利用证明文件(包括固废处置相关资质、环评报告、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等)或有与下游综合利用单位如水泥厂、搅拌站或砖厂等签订的炉渣处置合同、意向书,并附具该下游单位的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及环评批复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仓储能力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产权证等)。
B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合作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合作协议;
(3)投标人须提供合法处置及综合利用证明文件(包括固废处置相关资质、环评报告、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等)或有与下游综合利用单位如水泥厂、搅拌站或砖厂等签订的石膏及脱硫副产物处置合同、意向书并附具该下游单位的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及环评批复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仓储能力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产权证等)。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截至2026年11月25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6年11月5日起至2026年11月11日 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要求:
A包: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合作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合作协议;投标人须提供合法处置及综合利用证明文件(包括固废处置相关资质、环评报告、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等)或有与下游综合利用单位如水泥厂、搅拌站或砖厂等签订的炉渣处置合同、意向书,并附具该下游单位的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及环评批复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仓储能力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产权证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审议结果为准。
B包: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合作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合作协议投标人须提供合法处置及综合利用证明文件(包括固废处置相关资质、环评报告、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等)或有与下游综合利用单位如水泥厂、搅拌站或砖厂等签订的石膏及脱硫副产物处置合同、意向书并附具该下游单位的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及环评批复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仓储能力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产权证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26年11月25日9:00至9:30(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26年11月25日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26年11月25日9:30(北京时间)(大连市西岗区)。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