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装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苏州市姑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装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ZSD2026-A-C-13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苏州市姑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装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约617675.54元,招标人为苏州市姑苏区司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约617675.54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苏州市姑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装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苏州市姑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装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2.1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3针对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2.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3.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资质;②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③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
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苏州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