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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实验小学校AI教育教学应用示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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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实验小学校AI教育教学应用示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DXJ-QY-20261029)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市龙泉驿区实验小学校AI教育教学应用示范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8万元,招标人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实验小学校。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成都市龙泉驿区实验小学校AI教育教学应用示范建设项目进行采购,具体详 见第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成都市龙泉驿区实验小学校AI教育教学应用示范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成都市龙泉驿区实验小学校AI教育教学应用示范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 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3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采购文件:磋商文件获取价格: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获取后 不退)。2.采用线上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将资料(jpg格式或pdf格 式,内容清晰可见)通过电邮形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代理机构核验无误后,向其发出 《文件领取登记表》,供应商按要求填写《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回传指定邮箱。盖章资料 原件在开标时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邮箱系统的收信时间为准) 发送的资料,不予受理。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资料;(1) 单位介绍信(单位公章)(2)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3)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营业执照副本、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或确认的供应商股东信息材料(如体现“股东及 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以上证件均须提供 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 14时00分

七、其他

磋商邀请

受成都市龙泉驿区实验小学校(采购人) 委托,拟对成都市龙泉驿区实验小学校AI教育教学应用示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用竞 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DXJ-QY-20261029

2.项目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实验小学校AT教育教学应用示范建设项目

3.采购人:成都市龙泉驿区实验小学校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采购预算:29.8万元(贰拾玖万捌仟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1.本项目分为1个采购包;

2.对成都市龙泉驿区实验小学校AI教育教学应用示范建设项目进行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 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 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采用线上的方式在2026年11月3 日至2026年11月9日 每日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磋商文件获取价格: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获取后不退)。

2.采用线上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将资料(jpg格式或pdf格式,内容 清晰可见)通过电邮形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代理机构核验无误后,向其发出《文件领 取登记表》,供应商按要求填写《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回传指定邮箱。盖章资料原件在开 标时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邮箱系统的收信时间为准)发送的 资料,不予受理。

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资料:(1)单位介绍信(单位公章);(2)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 章)(3)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或确认的供 应商股东信息材料(如: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截图),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 月13 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 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