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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公告: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部分专业教学实训设备及相关设施搬迁服务招标公告

202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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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公告: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部分专业教学实训设备及相关设施搬迁服务招标公告

省份:河南

内容: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部分专业教学实训设备及相关设施搬迁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部分专业教学实训设备及相关设施搬迁服务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39.5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部分专业教学实训设备及相关设施搬迁服务招标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部分专业教学实训设备及相关设施搬迁服务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部分专业教学实训设备及相关设施搬迁服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证书等证明文件。

(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下列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6年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公告》(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渠道: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3项的信用查询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可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即时查询信用项,采购人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31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漯河市。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