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辽宁朝阳分行保洁物业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招标公告:中国工商银行辽宁朝阳分行保洁物业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60427FW024-006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朝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辽宁朝阳分行保洁物业服务定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2.84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保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辽宁朝阳分行保洁物业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辽宁朝阳分行保洁物业服务定点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9.1合法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 网”无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 为准)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 信用中国” 无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 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9.2 诚信要求
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9.3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4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9.5 财务能力要求
(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 险的证明。
9.6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辽宁朝阳分行及以下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辽宁朝阳分行及以下机构的配送能力。
9.7 其他要求
(1)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未被列入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未被工商银行从供应商库中退出,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0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单位需携带(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至公司(或将以上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3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3日13时30分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招标 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邀请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辽宁朝阳分行保洁物业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GZ260427FWO024-0060
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
4.招标人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四段3号
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最高投标限价:332.84万元(含税)/两年。
7.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保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
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服务周期:2年。
8.招标说明:
如中标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中标的产品、价格 不得高于最终中标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中标承诺), 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招标 人有权在项目有效期内发起价格协商。招标人不承诺在中标有效期内授予中标供应商实际采 购合同与订单,以及不承诺实际采购量。
9.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1合法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9.2诚信要求
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 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9.3 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4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9.5 财务能力要求
(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2)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9.6 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辽宁朝阳分行及以下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辽宁朝阳分行及以下机构的配送能力。
9.7其他要求
(1)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未被列入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未被工商银行从供应商库中退出,未被 工商银行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
10.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时,下午13:00 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获取地点、方式:投标单位需携带(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至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将以上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1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11月23日13:30时前递交。迟到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开标仪式于2026年11月23日13:30时举行。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