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告)北京地铁运四公司2027-2028年度3号线、12号线车辆段(停车场)综合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公告)北京地铁运四公司2027-2028年度3号线、12号线车辆段(停车场)综合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RD-ZB260903248)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地铁运四公司2027-2028年度3号线、12号线车辆段(停车场)综合服务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56.8622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四分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坝车辆段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坝北与北小河西侧区域,占地65公顷。段内共设有主要单体建筑8个,其中联合检修库、组合车库、共享办公楼食宿楼为3、12号线两条线路资源共享。田村停车场计划于2027年底开
通投入运行,田村停车场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占地45公顷。共设主要单体建筑6个(不含轨道交通档案中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地铁运四公司2027-2028年度3号线、12号线车辆段(停车场)综合服务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地铁运四公司2027-2028年度3号线、12号线车辆段(停车场)综合服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合格、有效;2.投标人在近3年(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具有已签订的单项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业绩,业绩类型为公共建筑(包括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文体中心、商务写字楼、购物中心等)物业服务业绩或公共交通(包括但不限于地铁车站、轨道换乘枢纽、地铁车辆段、高铁站、城际铁路客运站、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公交运营调度场站、机场航站楼等)物业服务业绩;
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违法失信主体;
6.投标人未被列入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失信惩戒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9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资金来源: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2.合同估算价:20568622.00元。其中:东坝车辆段为:17971554.00元,田村停车场为:2597068.00元。
3.计划服务期:东坝车辆段:电梯安全巡视和维保服务事项服务周期为2026年12月15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其他综合服务事项为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田村停车场:自开通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注:其中东坝车辆段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2026年12月15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为保证服务质量2028年服务的履行根据2027年度乙方年度综合评价结果评定,乙方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合格(80分及以上)双方可签订下一服务期合同。若乙方年度综合评价结果不合格(80分以下)甲方不再与乙方签订合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如在服务期或合同期即将终止时,甲方未选择出新的服务单位时,为保障地铁安全运营正常进行,甲方可以与乙方另行签订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的服务标准、单价金额等内容均与原合同保持一致。
4.服务地点:东坝车辆段、田村停车场。
5.招标范围:东坝车辆段场段及田村停车场综合物业所含内容包括:场段设备设施维保服务事项、正线生活设备维修检修工作、综合保洁工作、车辆保洁、电梯安全巡视以及安全管理、车辆段供暖设备维保、田村停车场临管期间(如涉及)服务范围内的相关工作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6.分包范围及条件:本项目仅允许将下列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电梯安全巡视以及安全管理、车辆段供暖设备维保工作。上述允许分包的工作,投标人可自行实施,但需要同时满足文件规定的分包资质、人员等条件;如选择分包的,分包单位须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包资质、人员等条件,且分包实施前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本项目严禁转包:分包单位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就分包工作向招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分包单位就分包工作承担连带责任。重要提示:投标阶段无需提交分包单位相关资料: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应当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拟分包单位全套资质、人员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有效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可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递补,或重新组织招标。除本条列明允许分包范围外,本项目其他全部工作均不得分包;
招标公告发布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760104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