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门禁系统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安防门禁系统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委托,就其安防门禁系统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安防门禁系统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编号:WX066026V9ZC04048
1.2采购项目名称:安防门禁系统采购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70.22万元
1.5最高限价:70.22万元。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1.6采购需求:安防门禁系统采购,详见磋商文件三.采购需求。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备及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及交付。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其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授权代表应为供应商在职职工(提供授权代表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由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除外)。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0月4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无锡市。
3.3方式:请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授权代表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必须有效):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文件提供方式:纸质文件,售价:2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无锡市
4.3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一般应为正本盖章扫描件PDF格式及word可编辑版、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