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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天津体育学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主动健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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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主动健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CGP-2026-F-20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体育学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主动健康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体育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天津体育学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主动健康服务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外国供 应商参与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体育学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主动健康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体育学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主动健康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6年至今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响应文件中要求提供 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 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证明文件。

4.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 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 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 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8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4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为了保障开票的准确性,建议获取磋商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 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一)参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参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参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 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参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七)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 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1.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

2.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

3.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

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其他情形。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