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王村充电桩经营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庄王村充电桩经营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桥办事处庄王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庄王村充电桩经营权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庄王村充电桩经营权项目
2、项目编号:0635-202606FW0035
3、项目基本情况(详细内容见第四章)
项目名称:庄王村充电桩经营权项目
主要内容:庄王村充电桩经营权
服务期:7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最高限价:1.068元/度(控制价),其中0.568元/度(电费固定金额)+0.5元/度(服务费)
5、主要建设内容:庄王村一二三号院及豫园小区电动车充电桩经营权。
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民益公益+市场化运营项目,由中标企业全额投资、全额建设、全额运维、自负盈亏、自担全部安全责任,村集体只提供公共场地使用,村集体零投入、零租金、零收费、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确保村民享受更优电价。
包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地点:庄王村一二三号院及豫园小区。
7、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
3.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截止时不得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具有已完工的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或运营同类项目业绩1个;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体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双方、签订时间)+竣工验收单/运维验收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备注:同类项目定义: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二轮电动车)建设、运维项目;汽车充电桩不计入。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本项目磋商结束之前】。
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4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获取地点及方式:郑州市。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4、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质要求、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郑州市,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开标时请各供应商安排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大会。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