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充电系统与停车场建设及运营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凤城市充电系统与停车场建设及运营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60435GC0024-001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凤城市充电系统与停车场建设及运营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743.55万元,招标人为凤城嘉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凤城市充电系统与停车场建设及运营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凤城市充电系统与停车场建设及运营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凤城市充电系统与停车场建设及运营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电力行业乙级]或者[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或者[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变电工程)·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或[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或[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4家;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其它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类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
(3)投标人拟派EPC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与EPC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7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03日16时30分。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领取采购文件:1.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文件的无需提供);4.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材料。注:以上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
七、其他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在经营权转让的国有土地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370台(497个枪)及新增经营车位1351个(包含充电桩车位497个),其中:120kW直流快充充电桩105台(210个枪)、7kW充电基础设施243台(243个枪)、客车充电桩2台(4个枪)、货车/重卡充电桩20台(40个枪),场地平整硬化(部分围墙建设)、信控照明、给排水(停车场)、标线标牌、配套电力增容变压器、变配电系统、10KV电力外线、监控系统、配套消防设施、配套附属设施、停车收费系统等。本项目内容采取“设计+施工”的EPC总承包项目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工程施工等。
预算金额:4743.55万元。
工期:365日历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