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新能源救护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新能源救护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公开采购2026-102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新能源救护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6.7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能源救护车(纯电动)1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新能源救护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新能源救护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 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 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投 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 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 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9 日 08时00分到2026年11月04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 获取,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2)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单位 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 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 不予接纳。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 09时00分
七、其他
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新能源救护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公开采购2026-1027
2、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新能源救护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67000.00元
最高限价:367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 一 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新能源救护车采购项目 367000.00 367000.00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新能源救护车(纯电动)。
5.2数量:1辆。
5.3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
5.4交验地点: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 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 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投 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 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承包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 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 应证照)、本人身份证。
(2)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 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相关证件的变更、延 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3.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招标公告期 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贫困地区产品政策、支持绿色建材、绿色包装、推广使 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本国产品政策。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