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文昌市珊瑚礁与海草床海洋生态修复工程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招标公告
2026招标公告:文昌市珊瑚礁与海草床海洋生态修复工程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招标公告
省份:海南
内容:
文昌市珊瑚礁与海草床海洋生态修复工程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WH-CG-2026005)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文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文昌市珊瑚礁与海草床海洋生态修复工程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0万元,招标人为海南紫贝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于文昌市锦山镇、翁田镇及会文镇海域,总海域面积1.84公顷。在相应区域修复珊瑚礁和海草床,其中珊瑚礁修复400m2,共移植600株珊瑚;海草床修复1.8公顷,共移植海草12800株,设立海草监测区9个。形成珊瑚礁、海草床立体空间布局。(其中:(1)珊瑚礁修复:项目地点位于文昌锦山镇片区和翁田镇片区海域,修复内容为移植珊瑚600株,整体修复面积为400m2。跟踪监测时间3年。(2)海草床修复:项目地点位于文城镇高隆湾海域至会文镇长圮港海域,修复内容为设置1块海草修复区域,面积1.8公顷,实际种植面积0.3200公顷。共投放800个种植框,移植海草12800株,其中泰来草6400株,海菖蒲6400株。跟踪监测时间5年。)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文昌市珊瑚礁与海草床海洋生态修复工程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文昌市珊瑚礁与海草床海洋生态修复工程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或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
4. 信誉要求:①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②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③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骗取中标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骗取中标的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证明材料: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6.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应包含海洋测绘),同时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附表中能力范围须涵盖海水或海水水质、沉积物或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生态或海洋生物相关检测项目,其中海洋生物生态或海洋生物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①具备大型底栖生物、游泳动物、大型藻类及造礁石珊瑚群落相关检测参数,②具备珊瑚礁、海草床生态监测相关检验检测能力(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表须对上述对应能力范围进行标注)。
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附表参数名称与本条款所列名称不完全一致但表达意思一致的,视为满足。
7.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海洋工程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书及202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近3个月(7月、8月、9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网上打印的社保清单有加盖社保管理单位电子印章或税务机构电子印章的视为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需对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2日17时30分到2026年11月11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海南
七、其他
1. 项目地点:海南省文昌市。
2. 计划工期:珊瑚礁修复:跟踪监测时间3年;海草床修复:跟踪监测时间5年。
3. 其他说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60000.00元。
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及本合同的标准要求合格。
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方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