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城市花园二区小区利用国债补贴电梯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万科城市花园二区小区利用国债补贴电梯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320000A001001B511B5)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万科城市花园二区小区利用国债补贴电梯更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35.00000000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苏南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本工程共15台垂直客梯, 其中10台载重≥800KG, 8层8站8门, 额定速度≥1.0m/s; 4台载重≥800KG, 11层11站11门, 额定速度≥1.0m/s; 1台载重≥800KG, 12层12站12门, 额定速度≥1.0m/s, 具体详见 “第二章技术要求”。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万科城市花园二区小区利用国债补贴电梯更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万科城市花园二区小区利用国债补贴电梯更新项目: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 (2) 电梯制造商必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 (含安装、修理、改造), 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含消防员电梯), 许可参数满足本项目要求。 (3) 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 (含修理), 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含消防员电梯), 许可参数满足本项目要求。 (4)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 投标人须配备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 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T) 》, 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7月-2026年9月的缴费清单) 或由社保机构提供的投标申请人2026年7月-2026年9月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 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联合体牵头人为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电梯, 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出现两家或以上投标单位, 资格审查时均视为不通过。若代理商投标, 其代理品牌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制造商相关要求, 代理商还应具备制造商对本工程项目的单项授权书。 (6) 财务要求: 2023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 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7) 其他要求: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的除外, 格式详见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开标时提交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7月-2026年9月的缴费清单) 或由社保机构提供的投标申请人2026年7月-2026年9月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 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2) 提供承诺书原件, 格式详见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年10月21日16时00分到2026年10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请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 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明委托人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 及法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费500元/份,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2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版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2日13时30分
七、其他
1、建设地点: 万科城市花园二区小区内; 2、建设规模: 本工程共15台垂直客梯, 其中10台载重≥800KG, 8层8站8门, 额定速度≥1.0m/s; 4台载重≥800KG, 11层11站11门, 额定速度≥1.0m/s; 1台载重≥800KG, 12层12站12门, 额定速度≥1.0m/s, 具体详见 “第二章技术要求”。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及国债资金支持的更新电梯专项要求、检验附加要求等, 并100%一次性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标准, 将取得的电梯安全许可证等有关证件交付采购人。本工程要求整套电梯设备的质量保修期为5年, 其中电梯的主要部件 (曳引机、控制柜、门机) 和安全保护装置 (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 质保期限自监督检验合格起不得低于10年, 其余部件质保期限自监督检验合格起不得低于5年。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用全包工程 (交钥匙工程), 即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次招标的电梯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监检、拆除原电梯 (包括但不限于轨道、钢构件等) 、根据现场条件进行深化设计、井道尺寸再次改造、垃圾清运、保洁、成品保护 (上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电梯二次装潢后的检测及验收、使用培训以及电梯空调的使用安装等, 领取《电梯准用证》交付招标人使用, 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5、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45日历天 (以现场符合施工条件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 电梯的供货及安装调试等根据招标人总体进度要求, 不得影响招标人综合验收并领取《电梯准用证》交付招标人使用。误期违约金: 如承包人不能在承诺工期内完成, 则每拖延一天, 按中标价的千分之二/天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