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设备改建工程—脱硫脱硝氨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设备改建工程—脱硫脱硝氨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LNCXZC202610-065)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设备改建工程—脱硫脱硝氨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设备改建工程—脱硫脱硝氨水采购项目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设备改建工程—脱硫脱硝氨水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设备改建工程—脱硫脱硝氨水采购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10月20日16时00分到2026年10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NCXZC202610-065
项目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设备改建工程—脱硫脱硝氨水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 001
采购需求: 脱硫脱硝氨水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4月1日供货。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0日16时00分至2026年10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