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医院开颅动力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阳市中心医院开颅动力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中心医院开颅动力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6-168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开颅动力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85000.00元
最高限价:685000.00元
序包预算包最高限价包号包名称号(元)(元)洛直政采磋商(2026)0179洛阳市中心医院开颅动力系统采购项1685000.00685000.00号-1目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中心医院开颅动力系统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1个标段;
5.4交货地点:洛阳市中心医院;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2)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制造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供应商应按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相关的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投标文件中须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11月0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11月0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