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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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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招标项目)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中 日 友 好 医 院 云 南 医 院 医 疗 废 物 处 置 服 务 项 且招 标 人 为中 日 友 好 医 院 云 南 医 院, 项 目 资 金 来 源 已 落 实 , 出 资 比 例 为 1 0 0 % 。 该 项 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公司受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的委托,组织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就本项  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 . 1项目名称: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0848-2640ZF215110。

2.3预算金额:41万元/年;

▲2.4最高限价:41 万元/年;

2.5磋商范围:(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

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医疗废物收运 及处置等工作。

(2)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并达到如下 要求: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医疗废物分类与包装标识要求,装卸、搬运医疗废物容器(如 包装袋、利器盒等)、周转箱(桶)的正确操作流程;在运送途中一旦发生医疗废物外溢、散落等应急情况时,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 施,并及时报告。运送人员在作业过程中,须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登记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医疗废物专用车 辆应当达到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 行消毒和清洁。医疗废物运送路线应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拥堵道路,车辆行驶时应锁闭车厢门,不得丢失、遗撒和打开包装 取出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装载至乙方运输工具后,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 与甲方无关。

(4)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提供足够数量的周转容器,对重复使用的周转容器每次使用后, 进行严格清洗消毒。

(5)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 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双 方工作人员必须共同认真做好医疗废物交接工作,规 范填写电子及纸质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6)  医疗废物清运频次符合相关法规,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处置对接工作,并积极响应、 完成招标人要求的临时工作。具 体 详 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6服务期限:两年,一年一考核。

2.7服务地点: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指定地点。

2.8不接受联合体进行磋商。

2.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质量合格,一次性验收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 的,可提供已有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或年度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提供

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并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 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括:HW01医疗废物(包含841-001-01感染性废 物、841-002-01损伤性废物、 841-003-01 病理性废物、841-004-01化学性废物、841-005-01 药物性废物),核准经营方式 为:收集、贮存、处置(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具有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废物(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医疗废物运输的清运人员须具有有效的《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危货驾驶员;押运人员须 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危货押运员。 (提供复印件)

(4)信用要求:供应商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 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 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

(5)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6)  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 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原 件 ) ;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购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4.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50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09时 30分。

5.2磋商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3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