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南关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许昌市魏都区南关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地区 河南
二、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许昌市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魏发改〔2026〕18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602-411002-04-01-6199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DSJWDL2026-043
2、项目名称:许昌市魏都区南关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3、建设地点:许昌市魏都区南关片区老旧小区院内。
4、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约为13529.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130.2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对南关办事处辖区内53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招标控制价:
建安工程费:以最终第三方审计机构评审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价费率为100%;
设计费:最终第三方审计机构评审的建安工程费的1%;
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全部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各专业施工图及深化设计、设计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
8、计划工期:12个月(含设计周期,各阶段实施计划按照招标人安排执行);
9、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及招标人实际需要的要求。
施工: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2)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以施工工程项目经理或
3.3业绩要求:2023年以来具有类似建筑工程或老旧小区改造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5年度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
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或其设计类无法查询显示的)”,视为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要求中3.5.1、3.5.2、3.5.3要求。
3.6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成员。
3.7.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7.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领取文件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装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