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辆公路养护作业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6辆公路养护作业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GXCZ-A1-261470070)
项目所在地区: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儋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6辆公路养护作业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4.18万元,招标人为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6辆公路养护作业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6辆公路养护作业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磋商公告之日起的查询结果截图并提交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10月15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2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2日(每日8:30-12:00,14:30-18: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从公告发布次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持其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对6辆公路养护作业车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项目编号: GXCZ-A1-261470070)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采购项目名称: 6辆公路养护作业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XCZ-A1-261470070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8418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的报价包含:
①设备本身的价格(包括增值税);②设备购置税;③为车辆购买不低于一年的交强险的费用;④初次购买收取的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年限为1年,金额不低于10万)的费用;⑤发生的车辆上牌费等相关费用。
三、项目概况:
货物名称: 公路养护作业车(蓝牌自卸车)
主要规格(/技术要求):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单位: 辆
数量: 6
交货时间或交货期: 自收到招标人采购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到货。
交货地点: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质量保证期: 验收合格后,按厂家质保期,且自验收通过后并上牌完成之日起不低于国家标质保期限;
其他: 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内所有货物进行响应,否则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注: 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磋商公告之日起的查询结果截图并提交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2日(每日8:30-12:00,14:30-18: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从公告发布次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持其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包),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
磋商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