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龙城双语初级中学餐厅食材供应与配送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洛阳市洛龙区龙城双语初级中学餐厅食材供应与配送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招标人 洛阳市洛龙区龙城双语初级中学
项目概况:
洛阳市洛龙区龙城双语初级中学餐厅食材供应与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6年11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GL【2026】0929-052
2、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龙城双语初级中学餐厅食材供应与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4、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最高限制折扣率)为:95%;
本项目为折扣率报价,供应的货物价格以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菜篮子专区)([https://fgw.ly.gov.cn/jgclz/](https://fgw.ly.gov.cn/jgclz/))公示的洛阳市副食品农贸市场价格监测表中“公示的同期、同品质、同品种均价为基准价;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未公布的品种,以洛龙区“校园餐”食材询价单中公示的同期、同品质、同品种均价为基准价;如菜篮子专区价格与询价单中价格不一致时以最低均价价格为结算;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及洛龙区“校园餐”食材询价单中未公布的品种,以洛阳市大型商超同期、同品质、同品种货物最低零售价为基准价,或协商以大型批发市场公示的批发价均价为准。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洛龙区龙城双语初级中学餐厅食材供应与配送服务项目,根据洛阳市龙城双语初级中学(金城寨校区、关圣街校区)餐厅需要,计划采购定点食材供应商,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及地点供应餐厅所需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杂粮、鸡蛋、鲜牛羊肉等;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且在保质期内,并保证所供食材安全健康,可追溯产地(详见征集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
5.4入围需求:本项目入围供应商数量为2家。
5.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满足征集人需求。
5.6框架协议模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7框架协议期限: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
6、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开标现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2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承诺其提供的食品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承诺函及肉类生产企业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承诺函;(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且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三年内无任何犯罪记录;(投标文件中须附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无任何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开标现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4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的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生产事故、安全事故、重大投诉、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以及重大违法情况等恶性事件发生的不良记录,并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的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5供应商必须接受和服从征集人、相关主管部门和区域单位的管理,并严格遵守征集人、相关主管部门和区域单位在餐厅管理上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以保障餐厅供应质量所采取的各项举措,且供贷符合征集人实际运营需求。(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征集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入围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入围供应商信用承诺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征集文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其入围资格将被否决。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如为法定代表人获取须提供: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获取须提供: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由入围供应商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