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创锦福云食品有限公司包装物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创锦福云食品有限公司包装物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6XJXS-YL-2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创锦福云食品有限公司包装物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创锦福云食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一批彩印复合袋、PVDC拉伸膜、真空袋、各类纸箱、礼盒等。(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创锦福云食品有限公司包装物料采购项目(标项一);(002)新疆创锦福云食品有限公司包装物料采购项目(标项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创锦福云食品有限公司包装物料采购项目(标项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生产及印刷资质: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印刷经营许可证;
(4)信用记录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5)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说明);
(6)纳税证明: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缴的 提供证明文件);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
注: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002新疆创锦福云食品有限公司包装物料采购项目(标项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生产及印刷资质: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印刷经营许可证;(4)信用记录: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5)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说明);
(6)纳税证明: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缴的提供证明文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注: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5日10时00分到2026年10月21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来人获取 售价:¥200.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伊宁市经济合作区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XJXS-YL-24
项目名称:新疆创锦福云食品有限公司包装物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创锦福云食品有限公司包装物料采购项目(标项一)
标段编号:2026XJXS-YL-24-01
采购需求:采购一批彩印复合袋、PVDC拉伸膜、真空袋等(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疆创锦福云食品有限公司包装物料采购项目(标项二)
标段编号:2026XJXS-YL-24-02
采购需求:一批各类纸箱、礼盒等(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生产及印刷资质: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印刷经营许可证;
(4)信用记录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5)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说明);(6)纳税证明: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缴的提供证明文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注: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来人获取
售价:¥200.00元/包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市经济合作区。
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市经济合作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