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盛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食堂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北京市盛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食堂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ZHHZB - 2026 - 568)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盛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食堂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8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盛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公司食堂全流程运营,包括但不限于为甲方提供保安早餐,配餐内容为主食、粥、咸菜,午餐为甲方员工、保安保洁,提供二菜一汤,三种主食,一种水果。晚餐为保安及加班员工提供二菜一汤。负责餐食制作、菜品保障、食材采购与验收、厨房及就餐区卫生消杀、餐具清洗消毒、食堂设备日常维护、食品安全管理、就餐秩序维护等。食堂服务人员9人,项目预计金额7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盛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食堂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市盛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食堂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比选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2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比选文件领取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持以下材料现场领取:(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复印清晰。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HZB - 2026 - 568
采购项目:北京市盛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食堂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8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采购需求:
公司食堂全流程运营,包括但不限于为甲方提供保安早餐,配餐内容为主食、粥、咸菜,午餐为甲方员工、保安保洁,提供二菜一汤,三种主食,一种水果。晚餐为保安及加班员工提供二菜一汤。负责餐食制作、菜品保障、食材采购与验收、厨房及就餐区卫生消杀、餐具清洗消毒、食堂设备日常维护、食品安全管理、就餐秩序维护等。食堂服务人员9人,项目预计金额78万元。
项目地点:盛华机动车检测场
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比选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
方式:比选文件领取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持以下材料现场领取:(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复印清晰。
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参选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