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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信息发布】霍城县城乡生活垃圾(日处理500吨)无害化处置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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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JHYC-2026-HCX1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霍城县城乡生活垃圾(日处理500吨)无害化处置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0万元,招标人为霍城县锦合鑫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项目占地51.82亩,总建筑面积16580平方米建设生活垃圾150吨/天+餐厨垃圾5吨/天+城市污泥2吨/天的无机房、锅炉房、内卫室等共6584平方米并配套消防设施、供用水系统、污水处理设施、绿化、道路及其他公共设施。服务期限365天,2026年11月01日至2027年10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自合同生效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项目正常投入使用、完成项目竣工结算,配合完成招标人财务竣工决算完成止。质保期内组织协调解决工程质量相关事宜。服务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管理、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第三方检测等相关咨询服务,服务覆盖项目前期、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及结算交付全流程,统筹开展项目统筹管理、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现场监理管控、全过程造价管控、第三方质量检测等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一体化全过程技术与管理咨询服务。建设地点:霍城县。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行业要求第三方检测出具报告应加盖CMA资质印章,满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主管部门采信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霍城县城乡生活垃圾(日处理500吨)无害化处置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霍城县城乡生活垃圾(日处理500吨)无害化处置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投标单位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完成本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相关服务的能力;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业务须由投标人自行实施,不得对外分包。第三方检测业务中标人可自行实施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投标人对全部服务成果负总责。其中委托第三方检测的,受托机构须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能力附表参数需覆盖本项目检测需求监理单位与承担本项目第三方检测的单位不得为同一单位,规避利益冲突,中标单位承担检测统筹管理总责任。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业绩工作内容需至少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三项相关咨询服务,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咨询合同)(联合体投标的,本项业绩可为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提供)。
3.5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作为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承担过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且必须体现项目总负责人信息;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业绩至少包含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其中两项服务内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咨询合同)(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同时具备以下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一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参加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专门负责本项目,不再从事其它项目的工作。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注。若项目总负责人选用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则不得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仍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执业资格等级。
(2)各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一级造价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②工程造价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高级职称,从事造价工作5年及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③全过程监理负责人: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专业)和高级职称,从事监理工作5年及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④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⑤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3)其他主要人员:
①项目管理成员:不少于1人,土建/环卫相关技术人员;
②造价管理成员:不少于1人,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③全过程监理管理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满足本项目现场驻场需要(提供驻场承诺)。
3.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截图)
3.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合计最多不超过4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整体应具备本公告3.3条全部资质,各成员单位具备联合体协议分工范围内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本项目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①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8日10时00分到2026年10月12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来人领取或邮箱获取,注:1、现场获取的申请投标人按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2、采用电子邮箱获取的申请投标人,将提供证件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所有资料为加盖公章的PDF格式,邮件标题格式为“xx公司xxx项目,联系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合格,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息进行登记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招标文件。(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8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