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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洛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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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LHGL-2026-05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8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

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洛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

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

不发达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

应文件中须附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2供应商若是生产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在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备案:

3.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

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0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15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含联

系电话及联系人).以上证明材料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河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

七、其他

受洛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托,就洛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商。并于2026年10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

2、采购编号:LHGL-2026-050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45.8万元。

5、项目概况:洛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详见磋商

文件);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合同腹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分批次交付,具体由采购人安排。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

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

不发达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

应文件中须附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2供应商若是生产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具有《药

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在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备案;

3.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

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②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

实性。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

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3、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22日9时30分

2、地点:河南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22日9时30分

2、地点:河南

 

注:参加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