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航空摄影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无人机航空摄影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C2026-33402NJC)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无人机航空摄影服务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米源为其
他资金70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测绘工程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下述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无人机航空摄影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无人机航空摄影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下述公告正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1日08时00分到2026年10月1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下述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6日14时00分
七、其他
受江苏省测绘工程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无人机航空摄影服
务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2026-33402NJC
2、项目名称:无人机航空摄影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70万元
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9.9万元,磋商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视为无效响应。
5、采购需求:无人机航空摄影服务,服务区域:苏州(部分区域)无锡+南通(部分);预
估面积300平方公里;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下列通用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
银行出其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其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
需提供);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增值税或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等)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
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人授权书:
(7)磋商响应函;
(8)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本项目的资格要求,并提供
联合体协议。
2、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①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的信用记录的;②供应商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为木项目提供整休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01日,08:00至2026年10月13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4:00(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10月16日,14:00(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件1套(word格式1
份,正本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1份,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以U盘形式与纸质文件一并密封后递交文件名称以及U盘外标签上需注明“单位名称+项目编号”,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当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