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流域汨罗江源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检测服务费(第二次)
洞庭湖流域汨罗江源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检测服务费(第二次)
(招标编号: HNQC-2603)
项目所在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
一、招标条件
本洞庭湖流域汨罗江源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检测服务费(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5.6583万元,招标人为平江县利源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污水管网15.9公里、河道垃圾清理2.18万吨、污染底泥清理27.51万立方米、生态护岸29.84公里、生态沟渠22.42公里。项目主要包含水泥、砂、碎石、管材、钢筋等原材料检测,土方工程检测、管道功能性试验、污水厂格栅池检测等,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相关检测。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洞庭湖流域汨罗江源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检测服务费(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洞庭湖流域汨罗江源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检测服务费(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混凝土、岩土、量测、金属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材料、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资质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本项目要求主要人员:共不少于7人。
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负责水利检测项目的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少于2人;
负责市政检测项目人员须具备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市政工程材料、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证书,每个专业各1人,共4人。
(3)业绩要求投标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24个月内)承担过至少3个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检测服务类的类似业绩。(时间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所有人员均为本公司职工,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无在检测工程。备案后投标文件中的主要人员除不可抗力外不得更换。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09月28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平江县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