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综合福利中心外墙保温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清水河县综合福利中心外墙保温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YJXG-2603)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清水河县综合福利中心外墙保温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58.397万
元,招标人为清水河县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清水河县综合福利中心外墙保温改造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清水河县综合福利中心外墙保温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清水河县综合福利中心外墙保温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落实政
府采购政策需满定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专业承包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上述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
(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上
述资质,则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
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期内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有:1、具有有效的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注册证书;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
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须在投标单
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
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9-29 09:00:00到2026-10-10 17:00:00。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10-12 09: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10-12 09:30:00
七、其他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00至2026年10月10日17:00.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电子邮件获取
3.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和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提供工程服务的供应商应符合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供应商请按顺序将上述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资料自制封面并标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邮箱等)放到一个PDF文件内,发送到指定邮箱(bjzbcg80@163.com),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核。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全称+公司名称,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