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地铁AFC票务系统(自动售票机)更新改造项目(第三次)比选公告
佛山地铁AFC票务系统(自动售票机)更新改造项目(第三次)比选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佛山地铁AFC票务系统(自动售票机)更新改造项目(第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35,681.00元,招标人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公告内容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佛山地铁AFC票务系统(自动售票机)更新改造项目(第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佛山地铁AFC票务系统(自动售票机)更新改造项目(第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09月23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30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 佛山地铁AFC票务系统(自动售票机)更新改造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地点: 佛山市市区
三、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 已落实
2.项目内容:
佛山地铁AFC票务系统(自动售票机)更新改造项目(第三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整体建设、运营方案,主要包括设计、开发、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接口实施、质保期服务、售后服务、项目管理等方面。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工期计划: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10月1日。
计划系统上线日期: 2026年12月1日。
质保期: 24个月。
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4.本项目比选控制价为人民币: 3,035,681.00元(含税)(其中2号线TVIITVM软件改造比选控制价: 653815.00元(含税),3号线TVM/ITVM软件改造比选控制价: 653815.00元(含税),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TVM软件改造比选控制价: 599331.00元(含税),2号线TVM硬件改造比选控制价: 282600.00元(含税),3号线TVM硬件改造比选控制价: 581670.00元(含税),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TVM硬件改造比选控制价: 193200.00元(含税),硬币找零模块比选控制价: 71250.00元(含税)),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能超出比选控制价(包括各分项的比选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
3.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五年(自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或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或改造项目业绩。
注: 承接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者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
②合同协议书(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③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④供应商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的,应当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能够体现供应商单独完成的工作量满足本招标项目业绩要求。
⑤提供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是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⑥承接过是指: 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4.信誉要求
4.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响应单位参与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供应商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4.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比选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通过下列方式登记并获取比选文件:
1.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 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1)现场获取: 供应商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登记资料,在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段内进行登记并获取比选文件。
(2)线上获取: 供应商应于获取时间内将登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登记资料,完成登记确认后将向供应商发出项目相关文件。
2.登记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公章):①登记比选文件的汇款凭证或支付凭证;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③《获取比选文件登记表》(word版和pdf版均需发送)。如采用线上获取方式的,请将登记资料作为邮件附件,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以下邮箱: 佛山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邮箱
3.比选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