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多光谱综合分析仪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大学多光谱综合分析仪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大学多光谱综合分析仪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2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元):920,000.00元,超预算报价将导致无效响应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大学多光谱综合分析仪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大学多光谱综合分析仪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沪财发〔2022〕1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得转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完整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时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并将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09月23日16时00分到2026年10月0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供应商可以选择现场报名或电子报名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 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
现场报名需按照以下资料顺序提供清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电子邮箱报名需按照以下资料顺序提供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PDF文档)。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证照资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附身份证人像面、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附身份证人像面,需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 多光谱综合分析仪,1台。
2、质保期: 设备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年。
3、交付日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