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堡镇污水池维修及拉运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2026招标项目)惠安堡镇污水池维修及拉运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XCY-CG-202663)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
一、招标条件
本惠安堡镇污水池维修及拉运处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33042.00元,招标人为盐池县惠安堡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惠安堡镇污水池维修及拉运处理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惠安堡镇污水池维修及拉运处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惠安堡镇污水池维修及拉运处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或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资格承诺函》); 1.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1.7.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注:1.3-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2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1日 08时00分到2026年09月29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4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惠安堡镇污水池维修及拉运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NXCY-CG-20266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33042.00元
最高限价(元):633029.12元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 2.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3 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2.4 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2.5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6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或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资格承诺函》); 3.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注:3.3-3.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2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电子版 售价:0元
四、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五、开启时间:2026年10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