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报名】2026—2028年度南方传媒华为云资源及服务(项目编号:1371-2640GDGH5175)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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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8年度南方传媒华为云资源及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9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1371-2640GDGH5175
(二)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南方传媒华为云资源及服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94.5万元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94.5万元
(六)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服务内容:2026—2028年度南方传媒华为云资源及服务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 采购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②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4.其他:/
(七)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公司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
①2025年财务状况报告;②2025年或2026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至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供应商须持有华为云官方授权的经销商资质或项目授权函,要求如下:
1.经销商资质:供应商须持有有效期内华为云官方授权的经销商资格证书,该证书应明确标注代理的产品范围、有效期及代理权限。
2.项目授权函:供应商须提供由华为云官方出具的有效授权函,授权范围须覆盖本项目采购的华为云产品及服务,并明确授予投标及合同签约权限。授权函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有效。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已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于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后不退。
2.方式:(1)现场报名;(2)邮件报名。
3.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广州市,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30分钟)。
五、开启
时间:2026年9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公司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
(2)《购买文件登记表》。
2.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议供应商通过“电汇转账”或“微信扫码支付”等非现场方式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在完成支付后,需将上述购买文件所需资料及支付凭证(电汇底单或微信支付界面截图)扫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
3.已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1371-2640GDGH5175
(二)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南方传媒华为云资源及服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94.5万元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94.5万元
(六)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服务内容:2026—2028年度南方传媒华为云资源及服务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 采购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②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4.其他:/
(七)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公司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
①2025年财务状况报告;②2025年或2026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至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供应商须持有华为云官方授权的经销商资质或项目授权函,要求如下:
1.经销商资质:供应商须持有有效期内华为云官方授权的经销商资格证书,该证书应明确标注代理的产品范围、有效期及代理权限。
2.项目授权函:供应商须提供由华为云官方出具的有效授权函,授权范围须覆盖本项目采购的华为云产品及服务,并明确授予投标及合同签约权限。授权函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有效。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已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于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后不退。
2.方式:(1)现场报名;(2)邮件报名。
3.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广州市,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30分钟)。
五、开启
时间:2026年9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公司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
(2)《购买文件登记表》。
2.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议供应商通过“电汇转账”或“微信扫码支付”等非现场方式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在完成支付后,需将上述购买文件所需资料及支付凭证(电汇底单或微信支付界面截图)扫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
3.已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