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资讯发布:彭州市能源产业发展顶层设计(总体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8月资讯发布:彭州市能源产业发展顶层设计(总体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scsbcg2026-103)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彭州市能源产业发展顶层设计(总体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万元,招标人为成都濛江综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彭州市能源产业发展顶层设计(总体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彭州市能源产业发展顶层设计(总体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无与本招标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7. 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 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在财政部门、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行为名单中,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
9.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具体办理事宜如下:获取文件时应提交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备注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彭州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彭州市
七、其他
受成都濛江综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彭州市能源产业发展顶层设计(总体发展规划)编制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scsbcg2026-103;
2. 项目名称:彭州市能源产业发展顶层设计(总体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3. 服务期限: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4. 采购人:成都濛江综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1.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 采购预算金额:6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无与本招标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7. 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 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在财政部门、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行为名单中,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
9.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3日(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通过现场获取,具体办理事宜如下:
(1)获取文件时应提交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备注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获取。
2. 磋商文件资料费: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领取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8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九、磋商地点:彭州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