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卷烟厂2026年生产工房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淮阴卷烟厂2026年生产工房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202601BA200177074009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阴卷烟厂2026年生产工房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C202601BA200177074009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72.57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与范围:淮阴卷烟厂2026年生产工房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监理服务所涉及的施工内容具体如下:(1)土建及公用工程:根据生产工房改造需求,对土建工程、给水排水及消火栓系统、预作用自喷系统、动力配电及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等内容进行改造,采购估算金额为3799.75万元。(2)购置空调及改造:新增2组空调(含自控系统),对原有4组空调进行利旧改造,拆除2组空调,采购估算金额为656.55万元。(3)配套设备移位改造:生产工房新增2组除尘设备及利旧改造原有4组设备;冷水机组移位改造;物流系统改造,采购估算金额为1027.65万元。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淮阴卷烟厂2026年生产工房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个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两家及以上分支机构也不能同时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扫描件)。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4、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5、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与投标人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2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或以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监理组人员不接受截至开标之日已退休人员)
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书,加盖投标人盖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7月14日09时00分00秒---2026年7月22日17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费用:0元/标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5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8月5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本项目采取集中解密。
2、开标地点: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服务地点:淮安市
2、监理服务期:预估施工阶段服务工期为4个月。
3、最高投标限价:含税61.38万元。
4、开标当天进行查询,被列入江苏中烟供应商“黑名单”(行业级、公司级)且在禁入期内的单位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被列入江苏中烟供应商“黑名单”(行业直属单位级)但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可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对因存在行贿行为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投标人(中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和履约过程中存在商业贿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随意弃标、转包、违约分包等不良行为的,将被列入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参加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组织的新的采购项目投标;如投标人(中标人)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在供供应商,因以上情形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同时将根据影响程度和管理需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督促其整改,并有权对其在供合同(协议)采取降低考核等级、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协议)等措施。其他具体不良行为情形和处理措施按照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供应商不良行为(非行贿)管理规定》《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要求执行。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bjzbcg80@163.com
联系人: 高 工
咨询电话:18515894839
邮 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