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项目信息>天津地铁集团阿斯塔纳轻轨运营期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项目信息>天津地铁集团阿斯塔纳轻轨运营期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ASTN-0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集团阿斯塔纳轻轨运营期食堂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地铁集团阿斯塔纳轻轨运营期食堂位于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市,分为2个食堂:其中,第一食堂位于阿斯塔纳市东南区(右岸)住宅区希赖勒胡同3号/赛拉姆胡同4号,用餐人数约110人;第二食堂位于阿斯塔纳市阿克若勒大街83号,用餐人数约241人。
以上食堂主要为员工提供工作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早餐、午餐、晚餐及其他临时用餐服务。
中标人需为阿斯塔纳轻轨运营期食堂提供以下服务:1.食材供应:包括但不限于鲜肉类、果蔬类、蛋奶类、海鲜水产类、冻品类、粮油干调类、预包装食品类等全品类食材以及低值易耗品(如餐具、面巾纸、牙签、餐盒等);2.餐食配送:将餐食由2个食堂配送至阿斯塔纳轻轨沿线各车站、车辆段、YES酒店,和阿斯塔纳金融区办公楼等点位人员处;3.食堂设备设施维护及垃圾清运:包括但不限于抽油烟机、烟道清洗及维护,隔油池化粪池抽污,垃圾清运等,确保食堂上述系统、设备及设施处于可正常使用、安全的良好状态。中标人须确保其工作符合中国、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及招标人工作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地铁集团阿斯塔纳轻轨运营期食堂服务项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地铁集团阿斯塔纳轻轨运营期食堂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同时为在哈萨克斯坦境内完成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注:联合体内的各成员不受本条限制)
(2)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2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领取文件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领取,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0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1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请在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在哈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提供:哈萨克斯坦国家注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文件,相关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公章);(4)招标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投标人的邮件标题为: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邮箱及联系方式(手机号)。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将招标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3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 七、其他
1.招标范围:天津地铁集团阿斯塔纳轻轨运营期食堂位于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市,分为2个食堂:其中,第一食堂位于阿斯塔纳市东南区(右岸)住宅区希赖勒胡同3号/赛拉姆胡同4号,用餐人数约110人;第二食堂位于阿斯塔纳市阿克若勒大街83号,用餐人数约241人。以上食堂主要为员工提供工作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早餐、午餐、晚餐及其他临时用餐服务。中标人需为阿斯塔纳轻轨运营期食堂提供以下服务:1.食材供应:包括但不限于鲜肉类、果蔬类、蛋奶类、海鲜水产类、冻品类、粮油干调类、预包装食品类等全品类食材以及低值易耗品(如餐具、面巾纸、牙签、餐盒等);2.餐食配送:将餐食由2个食堂配送至阿斯塔纳轻轨沿线各车站、车辆段、YES酒店,和阿斯塔纳金融区办公楼等点位人员处;3.食堂设备设施维护及垃圾清运:包括但不限于抽油烟机、烟道清洗及维护,隔油池化粪池抽污,垃圾清运等,确保食堂上述系统、设备及设施处于可正常使用、安全的良好状态。中标人须确保其工作符合中国、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及招标人工作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