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运营服务部关于“理赔/契约调查”外包服务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运营服务部关于“理赔/契约调查”外包服务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运营服务部关于“理赔/契约调查”外包服务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C260H037;内部项目编号:CP-TPLSH-2026-S2-004),招标人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运营服务部关于“理赔/契约调查”外包服务的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调查案件(医院核查、医院排查、案件走访、医保查询、理赔慰问、重大灾难事故核查、根据核保要求面见客户,了解相关提调情况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拟选择1家优质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入围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2.3 预估金额:98万元。
2.4 标段划分:不划分。
2.5 服务地点:上海市。
2.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四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有类似服务项目业绩1份(调查案件服务,包含以下内容:医院排查、案件走访、医保查询、理赔慰问、重大灾难事故核查中的一种或多种),需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包含以下材料:①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能认定签署日期、服务内容、合同签章页);②中标通知书或至少提供一张有效发票(如提供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当天核查相关发票网站截图)。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3.3 财务要求:①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其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②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③投标人不得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合作期间发生重大事件(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等情形);④投标人未被纳入太平集团供应商库负面清单,也未被纳入太平集团供应商库黑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应如实承诺,招标人有权在评标阶段对本款进行审查,如发现承诺与事实情况不符,则评委会有权判定为无效标)。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3.4.2 投标人能够遵守相关保密要求,提供承诺函。
3.4.3 投标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主管部门文件相关要求,提供承诺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13日16时00分至2026年7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8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版投标文件(含U盘)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4日13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版投标文件);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8000元。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bjzbcg80@163.com
联系人: 高 工
咨询电话:18515894839
邮 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