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关于招标)长春师范大学校园网络信息安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关于招标)长春师范大学校园网络信息安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LZB-JLCC-202601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师范大学校园网络信息安全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5.2850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师范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师范大学校园网络信息安全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师范大学校园网络信息安全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7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7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上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校园网络信息安全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6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ZB-JLCC-2026012;
2、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校园网络信息安全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352850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名称 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 备注
01 包 长春师范大学校园网络信息安全服务项目 长春师范大学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5、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3-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5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承诺函,2026 年以后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函;
(3) 供应商需提供 2026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渠道查询;
(6) 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官网截图;
(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7 月 14 日至 2026 年 07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时需发送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如投标人报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要在确认收到资料后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四、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6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6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有效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