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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7月最新标讯》景谷县保障性住房门禁及收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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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最新标讯》景谷县保障性住房门禁及收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PEZC2026GK-060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景谷县保障性住房门禁及收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85.03 万元,招标人为景谷森达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景谷县保障性住房门禁及收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景谷县保障性住房门禁及收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景谷县保障性住房门禁及收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有效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应提供 2023 年或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承诺书,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复印件。(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2025 年成立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经单位财务章签字的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的相关要求,供应商需在中国信用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对供应商信誉情况进行查询,供应商如有以上情况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3.4 其他要求:
(1)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 2025 6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承诺书(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07 10 09 00 分到 2026 07 17 17 30
获取方式:请携带以下资料:① 营业执照复印件;② 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③ 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4)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前往现场或将所有资料扫描成一个 PDF 文档,统一按照“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命名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的资料符合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未报名成功,采购人不受领其响应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07 20 15 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07 20 15 00
开标地点:普洱市

七、其他

景谷县保障性住房门禁及收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景谷县保障性住房门禁及收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由景谷森达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景谷森达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与采购范围
2.1 设置原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效率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项目,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2 采购预算:4850300.00 元。
2.3 采购范围:景谷县保障性住房门禁及收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2.4 建设周期:30 天。服务期:项目整体提供 3 年全周期运维服务,自系统与云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之日起计算。
2.5 服务地点:普洱市景谷县。
2.6 服务质量标准及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程规范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有效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应提供 2023 年或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承诺书,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复印件。(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2025 年成立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经单位财务章签字的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的相关要求,供应商需在中国信用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对供应商信誉情况进行查询,供应商如有以上情况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3.4 其他要求:
(1)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 2025 6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承诺书(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4、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6 7 10 日至 2026 7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获取方式(获取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请携带以下资料:(1) 营业执照复印件;(2) 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3) 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4) 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前往现场或将所有资料扫描成一个 PDF 文档,统一按照“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命名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的资料符合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未报名成功,采购人不受领其响应文件。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7 20 日北京时间 15 0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15 00 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逾期响应文件必须拒收或密封形式交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