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锦冠农业滴灌带地膜生产加工项目地膜生产线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关于2026年度招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锦冠农业滴灌带地膜生产加工项目地膜生产线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兵团,兵团七师
一、招标条件
本锦冠农业滴灌带、地膜生产加工项目地膜生产线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5万元,招标人为胡杨河市锦冠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包含2套完整3LD-2800-ABA三层共挤地膜机组主体设备(单螺杆挤出机、模头、风环、牵引系统、收卷部分),供两套机组共用附件1套;包含设备本体、配套电机、变频器、辊体、管线、紧固件等全部配套零部件同时包含出厂技术资料、现场安装、整机调试、操作人员培训、质保及售后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锦冠农业滴灌带、地膜生产加工项目地膜生产线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锦冠农业滴灌带、地膜生产加工项目地膜生产线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满足下述全部资格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任何一项不满足或证明材料缺失、无效的,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所有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一、通用资格条件 1.主体资格: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不得单独响应,若分支机构参与响应须提供总公司正式授权文件及总公司营业执照。 2.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企业自行编制的同期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纳税及社保: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约能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生产/供货、技术服务、安装调试及售后维修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5.无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信用查询要求响应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禁止响应期限内。失信记录且处罚期未届满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若供应商为设备生产制造商:须具备塑料机械相关生产制造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机组制造、出厂检验、现场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维保工作。 2.若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本项目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正式授权书原件(或加盖原厂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提供生产厂家满足上述制造、调试、售后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厂家授权范围须覆盖本项目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3.本项目配置1立方压力罐属于压力容器,压力罐须由具备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厂家生产,响应文件须提供压力罐产品合格证及压力容器相关质量证明材料代理商参与响应的,须随同原厂授权一并提供压力容器厂家相关证明资料。
三、其他禁止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为本项目提供过方案设计、咨询、监理、检测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响应。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响应的单位,请在2026年11月4日10时00分到2026年11月6日19时30分,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领取谈判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11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