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告)上海市音视频智能融合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26年公告)上海市音视频智能融合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音视频智能融合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5.302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投标限价75302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音视频智能融合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音视频智能融合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7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02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委派授权代表持(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事业法人单位提供)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的合法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
注①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身份证随身携带,复核使用。②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③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④获取的招标文件为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只提供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及部分格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13时1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6日13时1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760104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