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丰禾植保无人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26年:丰禾植保无人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省份:江苏
时间:2026-10-27
内容:
受委托,就丰禾植保无人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采购项目名称:丰禾植保无人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1.2 采购编号:HJCG-2026-1010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1.5 采购预算(控制价):799800.00元
1.6 监理服务期:随施工工期及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
1.7 质量要求:合格。
1.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9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0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 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开启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响应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也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3 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是本单位在职正式人员,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
(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 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时企业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以上所有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 响应文件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6日下午15:00前(北京时间)。
4.2 递交地点为:安阳市。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3581590765
邮 箱:lili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