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农村基础设施综合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度推荐:兴宁区农村基础设施综合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MZX-ZB-2026-011)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兴宁区农村基础设施综合运维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175.877378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招标人为广西兴宇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兴宁区农村基础设施综合运维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宁区农村基础设施综合运维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兴宁区农村基础设施综合运维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至今近三年内在运营或已完成城镇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医院污水处理站、农村污水处理站点的运营服务(或运行维护服务),且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含)的业绩合同一个。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7日08时00分到2026年11月02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资料办理。法定代表人办理:①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②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原件备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南宁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兴宁区农村基础设施综合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MZX-ZB-2026-011
2.项目名称:兴宁区农村基础设施综合运维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控制价:壹仟壹佰柒拾伍万捌仟柒佰柒拾叁元柒角捌分(¥11758773.78元)
5.最高限价:壹仟壹佰柒拾伍万捌仟柒佰柒拾叁元柒角捌分(¥11758773.78元)
6.采购需求: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 1 兴宁区农村基础设施综合运维服务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36个月现场运行维护服务。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至今近三年内在运营或已完成城镇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医院污水处理站、农村污水处理站点的运营服务(或运行维护服务),且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含)的业绩合同一个。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发售时间:2026年10月2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11月0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发售地点:南宁市。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资料办理。法定代表人办理:①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②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原件备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00分00秒至09时30分00秒。
3.地点:南宁市。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