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放射科远程医疗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放射科远程医疗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DZH-2026CS-1019)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市辖区, 昌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放射科远程医疗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0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放射科远程医疗服务,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放射科远程医疗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放射科远程医疗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学影像诊断专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1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ZH-2026CS-1019
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放射科远程医疗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金额:20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20 万元
采购需求: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放射科远程医疗服务,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
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学影像诊断专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6 年 11 月 02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的电子版,在获取文件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事项);
请确保发送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发送完成后请供应商关注后续回信,如审核不通过请根据提示及时修改。如审核通过请查看邮箱获取标书。供应商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获取文件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版招标文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售价:3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0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
五、开启
时间:2026 年 11 月 0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