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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招标

宾川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中心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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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中心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WZB-2026-27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宾川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中心信息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宾川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宾川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中心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宾川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中心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财 政部关于将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财 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 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 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 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 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0日 14时00分到2026年10月2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0时00分

七、其他

宾川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中心信息

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宾川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中心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ZB-2026-27号

项目名称:宾川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中心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宾川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中心信息系统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 本地服务器部署、系统安装、全部功能调试、 终端部署、大屏调试、机器人调试、数据初始化、人员培训、整体上线交付。

质量要求:本项目血液透析管理系统集成服务及配套硬件的实施、开发、安装调试、成果交

付,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相关规范标准系统功能满足采购人业务需求,软件稳定可 靠、数据安全完整,硬件设备合格,整体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 政部关于将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财 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 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 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 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 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2026年10月20 日起至2026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前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报名确认。

2.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0日起至2026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 时至11:30 时,14:00时至17:00 时。

3.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4.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10月20日起至2026年10月27日

5.磋商文件费: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元/份,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在领取文件时交付,供应商交付相关费用后才可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 11月 2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6年11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采用纸质评审,供应商需在现场递交一套正本两套副本及一份电子文档。

2.现场递交时间:2026年11月2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之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 交,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