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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艺术职业学院课程思政虚拟仿真实训室及人机交互建设项目(强教兴产)竞争性磋商公

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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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推荐:天津艺术职业学院课程思政虚拟仿真实训室及人机交互建设项目(强教兴产)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CLHZB-CS-202617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艺术职业学院课程思政虚拟仿真实训室及人机交互建设项目(强教兴产)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艺术职业学院课程思政虚拟仿真实训室及人机交互建设项目(强教兴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艺术职业学院课程思政虚拟仿真实训室及人机交互建设项目(强教兴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艺术职业学院课程思政虚拟仿真实训室及人机交互建设项目(强教兴产)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全部货物均由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 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投标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出售磋商文件,每日9:0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的售价:500元/套,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