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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招标

云南省老干部医院体检中心采购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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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老干部医院体检中心采购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磋商条件

云南省老干部医院体检中心采购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项目已由上级批准,采购人为云南省老干部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2. 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YNZHE2026-026

 2.2 项目名称:云南省老干部医院体检中心采购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项目

2.3 预算金额:570000.00元

2.4 最高限价:570000.00元

2.5 采购需求:

序号

标段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是否为核心产品

预算/限价单价(元)

预算/限价合计(元)

1

1

台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套

3

否

是

190000.00

570000.00

注: (1)本项目共1个标段,供应商需对所投标段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2.7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8 交货地点:云南省老干部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2.9 质保期:设备质保期不少于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10 质量要求:提供全新的、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标准的货物,提供的货物满足采购人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下述①-⑤任意一种证明材料:①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附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②未经审计的,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提供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⑤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只须提供承诺函;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 供应商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4.2 供应商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款(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6.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6.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3.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强制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强制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制要求。 3.8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方式: 方式一: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报名各项事宜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二:网上报名,请将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件加盖公章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扫描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④报名费转账记录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各项事宜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韩工

咨询电话:18515894839

邮 箱:bjzbcg80@163.com